近很多省份都纷纷延长了产假,延迟产假对很多适孕年龄的女性来说也许是好事,但与此同时也增加了她们的就业压力以及企业的负担。
近广东把女职工产假延长到178天的新闻成为热门,虽然这并不是中国长的产假,因为中国某些省份的产假已经是190天,但因为广东的新闻媒体发达,所以一下子全中国人都知道了。但产假延长了,并不是所有人都叫好,有的人甚至评论说这是一个谎言。
延迟产假对很多适孕年龄的女性来说也许是好事,但就目前的经济形势来看,延迟产假会严重增加企业的负担,甚至有的企业会不招未生育或者进入婚期的女性工作者,那么未生育女性将会更难找工作,企业成本也会涨高。
首先,是老板不开心,仔细看规则,这多出来的50天是属于计生奖励假。这跟一般的产假区别在于,计生奖励假是不包含在生育津贴支付的范围内,也就是说,这些多出来的产假工资得要企业自己承担。因此,进行专门的科学论证也许是有必要的。
中国法律法规对女职工给予了特别的保护,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、生育、哺乳期而降低其工资、予以辞退、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。不过,并非所有用人单位都能够严格遵守,甚至有些用人单位宁愿因违法而做出赔偿,也不肯继续留用怀孕女职工。这是因为和赔偿相比,女职工因怀孕、生育、哺乳而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可能更大。
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固然要保障,用人单位为此付出的成本也不能忽视。假如国家给予用人单位一定的经济补助或特殊政策(比如减免相关费用)来弥补因女职工怀孕给用人单位带来的经济损失,用人单位就能够善待而不是歧视女职工。
其次,女性自身有恐慌。产假长了,这本身是好事,但她们开始担忧随之而来的就业歧视了。对于用人单位而言,劳动秩序要求定岗定员,女职工产假短期缺岗还可以维持,可是,若女性产假延长至一年,用人单位为了保证工作岗位不因缺员而影响工作效率,在招聘时就会更加巧立名目地以各种借口拒招聘女员工,或将大大提高女性求职就业的难度,进而造成男女在求职就业中实际的不平等,导致女性求职就业处于一种被动无助的弱势境地。
此外,和广大男性相比,女性由于生孩子等客观原因,社会生存压力本来就很大。如果产假延长到一年,女性的事业势必受到实质性影响。比如职务、职称晋升都要因此推迟,更何况这世界变化快,女性在家休完一年产假,还可能与社会脱节。这恐怕也是很多女性,特别是知识女性所不愿意看到的结果。
《南方都市报》超过3000位参与者(女性占8成)的网络调查表明,65.20%的受访者担心因此失业,还有32.13%的人认为“增加了未婚未育女性找工作难度”,32.10% 的人认为“加速企业变相炒孕妇鱿鱼”。所以,福利出来了,更重要的还在后面,如何保障福利的落实,不要让福利变成负担。
在追求效率、竞争激烈的市场经济条件下,企业只有用工风险小化,才能实现经营效益大化。而延长女职工的产假,还要依法保障她们相应的福利待遇,势必会大幅增加企业的人力资源成本。受利益驱动,企业难免要行使用工自主权,通过出台制度规避用工风险,加之缺乏劳动监察和社会保障的呵护,如果贸然将女性产假延长,则必然会使时下饱受歧视的女性就业雪上加霜。
延长产假无疑是以人为本、体恤民生的体现,但是着眼现实,当务之急还是要督促企业贯彻执行新《劳动法》中有关消除性别歧视、男女同工同酬等法条规定,尤其是将《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》落到实处。两利相权取其重,毕竟反歧视、保就业比延产假更重要。
信息来源:「盖雅双周刊第六期」,作者,李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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